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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液体危险化学品装卸与静电火灾预防
2007-10-23 22:51:00  作者:  来源:大众健康网  浏览次数:3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    摘  要  根据港口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、储存实际和国际油轮、油码头安全指南,分析了装卸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静电隐患。针对静电危害进行了全面分析,从控制静电起火要素入手,改善工艺要求,加强重点环节控制,确保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生产的安全。

    0  引言
    纵观世界液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中,因为静电而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屡见不鲜。由于港口进出储运液体危险化学品量大、品种多、危险等级高,因此,在液体危险化学品的日常装卸过程中必须清醒认识静电、控制静电,消除静电。
    1  静电起火要素
    1.1  危险化学品潜在的静电危险基本上是通过三个阶段形成。电荷分离、电荷积聚、静电放电。
    电荷分离:每当两种不同物质互相接触时,就会在其界面发生电荷分离现象。
    电荷积聚:异性电荷彼此被分开以后,就有重新结合与互相中和的趋势。(物质导电性越低,电荷衰减时间就越长。) 静电荷放电:两点之间能引起放电,其击穿能力取决于两点之间的静电电场强度。
    1.2 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中的静电。液体危险化学品在    流动、过滤、混合、喷雾、喷射、冲洗、加注、晃动等情况下,由于静电荷的产生速度高于静电荷的泄漏速度,从而积聚静电荷。而这些作业造成静电储集,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突然放电,遇到爆炸性混合气,且能量足够,由静电而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会立即发生。
    2  装卸储运过程中注意事项
    液体危化品在装卸、储运过程中应制定防静电操作规程,改善工艺操作,防止人体带电,采取预防静电的技术措施,实施静电接地操作。
    2.1  防止静电积聚
    控制流速和流量。严格执行初始流速1m/s和作业最大流速及流量。
    2.1.1  接收货物容器进出人口的流速要求
    a.水平人口的,货物液面必须没过人口上顶端0.6m后(不再有液体扰动和湍流),方可提速。
    b.下弯型人口,应满足管边下端口到货物表面的距离已超过人口管径的2倍距离,方可提速。
    c.上弯型人口,管口需满足管口到货物液面1.2m以上的距离,方可提速。
    2.1.2  浮顶式货罐则应保持1m/s流速,直到罐顶开始浮动为止(包括固定罐顶的内浮式货罐),方可提速,防止流体快速湍流静电积聚。
    2.1.3  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冲桶取样时,应保证流速不超过1m/s,并防止液体产生飞溅和积聚静电。
    2.1.4  危险液化品船舶在抵港或刚装卸完毕货物,容器应静置30min后方可进行采样、测温、检尺等作业。
    2.1.5  液体危险化学品在采样、计量和测温时,控制动作速度,上下提放器具速度不得大于0.5m/s。
    2.2  静电消除
    装卸高危或易积蓄静电的液体化学品作业前,应先将所有装卸设备、设施进行有效连接并实施接地。
    2.2.1  接地线应使用软铜绞线,导线直径应大于2.6mm,截面积大于5.5mm2。
    2.2.2  船上接地点距管线接口应大于3m。
    2.2.3 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,应对管线法兰间进行铜线跨接。
    2.2.3  作业前,必须先连接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线;作业完毕,必须先拆卸管线[FS:PAGE],后拆静电接地线。
    2.2.5  进行货物取样、装桶时,各金属部件必须保持良好的接触或连接,并进行可靠接地。
    2.2.6  禁止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易燃易爆液化危险品。
    2.2.7  码头固定管线必须进行可靠接地。
    2.2.8  不准使用绝缘材质的检尺、测温、采样工具进行作业。在船舱或货罐进行采样、测量时,金属部件必须与船体或货罐进行连接。
    2.2.9  在发货装车时,罐车进行装卸前,必须将鹤管、管道、罐车有效地跨接和接地。
    2.2.10  增加空气湿度。促使工作区域电阻率大大降低,静电就不易积累。
    2.2.11  定期对危险化学品操作现场接地极进行检测,使接地极电阻小于25Ω。
    2.3  改善工艺操作
    2.3.1  油舱或作业容器、管线必须惰化处理,并且检测容器内的含氧量,确保含氧量低于1.5%。闪点低于1O℃的货物装卸应采用密闭式回路管线,并及时填充氮气。
    2.3.2  闪点低于1O危险液化品的作业管线进行吹扫时必须使用惰性气体。
    2.3.3  货物装卸作业过程中,作业压力必须缓慢提升,每次提压不大于0.2MPa,两次提压间隔不小于30min。
    2.3.4  严格控制作业流速。流速不得高(其中V为安全流速,m/s,d为管道内径,m)。编者注:  《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》  (GBl3348-92)对油轮和舶船的装油的流速规定:装油初速度不大于1m/s,  当入口管浸没后,可提高流速,  但lOOmm管径不大于9m/s;150mm管径不大于7m/s.
    2.3.5  装卸易产生静电积聚的货物或闪点低于IO℃的货物,需有效地加入抗静电添加剂。
    2.3.6  现场监护人员要定时用气体检漏仪测试现场挥发气体浓度。
    2.3.7  严禁使用化纤和丝绸织物快速擦拭洒漏的液体危险化学品。
    2.3.8  作业现场禁止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。
    2.3.9  进入危险化学品区域人员,必须消除人体静电。
    2.3.10 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。作业现场禁止穿脱衣服、帽子或类似物。
    2.3.11  拆卸管线必须用铜扳手、轻拿轻放。将货物残液及时回收,密闭储存移离现场。
    2.3.12  装卸易聚合危险化学品时,作业前需要掌握:
    (1)是否添加了稳定剂,所加稳定剂的名称、数量。
    (2)稳定剂的加入日期及有效期。
    2.4  重点环节的安全控制
    2.4.1  装卸低闪点、易聚合危险化学品,必须用惰性气体吹扫。货舱或货罐上部空间填充惰性气体覆盖。
    2.4.2  作业管线必须打球扫线,扫线球临近管线终端时,降低吹扫压力,防止货舱或货罐内的货物飞溅和液体扰动产生静电。
    2.4.3  取样环节需要注意事项:
    (1)取样枪不能碰撞桶口,以免产生火星.
    (2)取样枪和取样桶都必须落实静电接地.
    (3)控制枪口流速,防止产生过量的气泡和静电积聚。
    2.4.4  进行货物取样或检尺时必须要等货物静置30min以上。工具各部件必须保持良好的接触或连接,并可靠接地。
[FS:PAGE]     2.4.5  禁止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闪点低于IO℃液化危险品.
    2.4.6  对于与空气接触易聚合、自燃及货物储存温度有要求的:
    (1)作业容器管线必须惰化处理,含氧量检测确保1.5%以下。
    (2)货物装卸应采用密闭式回路管线,并及时填充氮气。
    (3)货物对温度有界限的,要严格执行货物装卸储存的温度条件(必须保持液体温度低于在正常大气压下的沸点)。
    (4)严格执行随货单证上货物特殊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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